泸州老窖发布重要公告,全新薪酬机制激发更大动能
文 张强
昨日(4月29日)晚间,泸州老窖发布了一则公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发行业人士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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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发布该“办法”?
泸州老窖表示:
第一,打造以经营业绩为主要依据的考核牵引机制、以价值贡献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引导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激发公司经营班子活力,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实现股东、公司和管理层三者之间利益的有效绑定。
02
适用哪些人员?
该“办法”中明确指出,是泸州老窖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03
考核管理办法,依据什么原则?
该“办法”在第一章第三条中,泸州老窖提出了五大原则:
第一,市场化导向的原则。坚持结果市场检验、薪酬市场决定,以业绩为导向,注重与同行业同规模企业进行效益薪酬双对标,薪酬能高能低。
第二,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坚持激励要足、约束要严,薪酬分配要与战略目标和发展阶段相适应、与职业风险和岗位价值相匹配、与量 化经营业绩相挂钩。
第三,短期效益与中长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高管进行契约化管理,通过签订业绩合同,明确高管的年度任务和任期目标,强化任期激励,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经济效益与综合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对高管考核应坚持效益导向,同时,把企业发展战略与企业党建、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等 方面密切结合实行综合考核,促进高管关注企业健康发展。
第五,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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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考核有何特点?
该“办法”在第三章第六条中指出:
首先,薪酬水平根据“行业可比、地域可比、规模可比”的对标原则,选取与公司有可比性的企业作为对标样本组,并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在对标样本组的所处分位,确定高管首年的薪酬基数。
其次,每年度高管正职以上年度实际考核薪酬水平作为当年度薪酬基数,高管副职依据高管正职当年度薪酬基数及个人岗位系数确定当年度薪酬基数。
最后,高管实际薪酬水平根据履职情况、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目标达成等因素在薪酬基数上进行浮动。
在第三章第七条中,泸州老窖把高管薪酬的结构进行了划分。其中,高管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构成。
1、基本年薪是指向高管发放的年度固定基本工资,是在正常出勤且履行基本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公司支付给高管的劳动报酬。
2、绩效年薪是指高管与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浮动收入,由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高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3、任期激励收入是与高管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在管理办法的第三章第八条指出,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权、超额利润分享等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允许的激励方式。该部分激励不受第六条、第七条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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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办法的考核周期是多久?
该“办法”在在第四章第十条指出,年度绩效考核以一年为周期,而任期绩效考核以三年为周期,考核周期结束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出具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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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酒点评:
在公告信息中,微酒记者认为有四点需要重点注意——
第一,地方政府方面对泸州老窖现有团队与未来团队建设的重视。作为国有企业,该薪酬管理办法的出台则表明,政府对泸州老窖未来的发展报有很大的期待。
第二,薪酬改革与业绩挂钩,公司整体业绩与个人绩效目标被选为薪酬浮动的指标,此举更能激发高管团队的积极性。
第三,薪酬改革动态,“行业可比、地域可比、规模可比”的对标原则以及“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的薪酬结构,相比以前,泸州老窖本次的“薪酬改革”更显“动态”,更利于企业参与 高度市场化竞争。
第四,薪酬改革的形式更加灵活,其中,股权激励、分红权、超额利润还可以继续实施,这或将进一步释放泸州老窖改革的势能。
而此次薪酬改革计划的出台,如果站在历史时间节点上来看的话:
第一, 国窖1573以规模处于历史巅峰;第二,泸州老窖十四五开局之年;第三,整体看行业,高端市场高歌猛进,行业进入了存量竞争的阶段,强强对抗的趋势更明显。
面对十四五的目标,泸州老窖要重回前“三甲”,如果想要在规模上再进一步,除了战略、战术的制定外,市场执行的比拼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而在市场贴面竞争中,人才又是关键。
由此来看,泸州老窖在此时采取薪酬改革的模式激活人才势能是基于对市场竞争现状、企业内部管理优化和深化战略执行等层面的洞察和“保驾护航”。
来源: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