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刘娟
9月17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再次征求河南省 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意见建议的公告》,内容提到,为加强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前期社会各界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目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其中,便包括禁止小作坊生产非传统固态法酿制工艺 白酒、全部 葡萄酒及果酒、 啤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酒类,但 米酒(醪糟)除外。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早在2018年,河南省便开始了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目录的意见征集。2020年,河南省市场监督局第一次公布《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相比去年的征求意见稿,本次公布的酒类目录中最大的不同便是新增了禁止生产 黄酒,以及将米酒(醪糟)排除在外。 来源: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品种目录(第一版)
在中国白酒的发展历史当中,小作坊曾是白酒行业的重要组成形式。俗话有言“好酒在民间”,一村一酒,直到现在也依旧有部分地区保留了这种生产形态。但是小作坊酿酒环境恶劣,现代酿酒设备昂贵,小型作坊很难对酒的品质进行保证,在没有专业环境、技术以及人才的条件下采用勾调等方式制酒,更是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此前白酒新国标发布,重新对“白酒”定义进行规范,只有采用固态酿制才可称为白酒,不允许使用非谷物来源的酒精和食品添加剂,对白酒品质有了更高要求。河南作为白酒消费大省,禁止小作坊生产非传统固态酿制白酒(即液态法白酒以及固液态法白酒),实则从根源上保障食品安全,除了对保障 消费者权益有重要意义外,也是进一步规范监管白酒产业,维护河南省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
今年8月河南省就发布了《河南省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传统固态法白酒的原料为粮谷类原料,采用固态法白酒工艺,白酒生产过程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或非食用物质,进一步规范白酒小作坊生产经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其实不止河南,其他省份也有着相似的政策,例如2017年施行的《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便禁止小作坊生产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而在四川省的2020年施行的食品小作坊管理条例的禁止生产目录中,也包含“采用传统酿制工艺以外的其他方法生产的酒类”。只不过河南省本次征求的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目录将酒类板块进一步细分,划定具体范围,将维护食品安全落到实处,且本目录对正常生产固态白酒的小作坊而言,有益无害。
近年来在经济增速放缓、国家限制“三公”消费、禁酒令等因素的影响下,白酒行业产量总体呈现平稳下降趋势,白酒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减少,但规模以上白酒企业业绩增长,各界资本纷纷入局白酒,市场火热程度有增无减。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下,白酒监管政策进一步收紧,是大势所趋,也是为白酒行业可持续增长修筑护城河。
本次河南省征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除传统固态酿制工艺以外的白酒,你怎么看?欢迎文末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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