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二是牛栏山二锅头的简称”。面对酒厂的起诉,注册“牛二” 商标的某公司辩解: 牛二是水浒传人物,牛顿第二定律简称牛二。
早在2009年,“牛二”商标就被注册,两年后,商标被转让给四川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果酒(含酒精),包括各种酒类。
在“牛二”商标注册的第二年,生产牛栏山二锅头酒的牛栏山酒厂就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牛二”商标与他们厂注册的“牛栏山”商标构成近似,属于恶意抢注。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两个商标均是在3301群组,即酒类群组,构成类似商品,随着“牛栏山二锅头”市场占有率的提升,消费者已经把其和“牛二”对应起来。
法院认为,“牛二”的含义首先指代的就是“牛栏山二锅头”白酒,二者之间产生了较强的对应关系,某公司的“牛二”商标,足以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
法院判决,两个商标之间构成近似商标,“牛二”的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有误,决定撤销裁定,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裁定。
四川某公司表示不服,向法院上诉,认为酒厂从来没有单独使用过“牛二”商标,所谓简称是相关公众对于知名 品牌的爱称和昵称,不应被过分解读。
某 公司表示,“牛二”已经注册使用9年时间,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大狗要叫,小狗也要叫,两个商标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文字、读音、含义等差异明显。“牛二”白酒也在全国销售,众多经销商代理了“牛二”产品,大量的销售合同、销售票据表明,经销商和消费者并没有误认为牛栏山酒厂的产品。再说,“牛二”不见得就是“牛栏山二锅头”的简称,在《水浒传》杨志卖刀一节中,泼皮的名字就是“牛二”,“牛二”一名成了撒泼无赖的代名词。另外,在电视剧“俺娘田小草”中,反派人物的名字叫做“牛二”,“牛二”也是“牛顿第二定律”的简称,“牛二”不是酒厂专有独享的简称。公司还举证说,“索爱”商标经过4年的争议,最终法院还是认定“索爱”不是“索尼爱立信”的简称,不构成混淆,判决“索爱”商标属于中国企业。在“牛二”商标争议的几年中,四川某公司授权了一些企业使用“牛二”商标生产42度白酒,被牛栏山二锅头酒厂举报,由于包装近似,被当地认定构成不正常竞争,并被行政处罚。
二审法院认为,“牛栏山二锅头”完整包含了争议商标“牛二”,酒厂是全国最大的二锅头酒生产企业,已经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在相关公众中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
“牛栏山”和“牛二”共同使用在酒类等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相关公众在施以一般注意的情况下,容易认为其来源于同一主体或者两才之间有特定联系,产生混淆误认。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牛二”的申请注册违反商标法规定,决定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至此,“牛二”商标的9年争夺战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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